So that mean if it want to stay 聖潔, just should follow it ??
【利十一1】「耶和華對摩西、亞倫說:」
【利十一2】「“你們曉諭以色列人說,在地上一切走獸中可吃的乃是這些:」
吃──乃是指著從愛面接受到裏面,特指在與人接觸來往的事上,必須分辨何為潔,何為不潔。吃含有以下的意思︰(1)接觸身外之物;(2)接受身外之物到裏面;(3)消化調和為一;(4)變作生活的能力而活。──《利未記讀經綱目》
【利十一3】「凡蹄分兩瓣、倒嚼的走獸,你們都可以吃。」
分蹄的走獸為潔──在行動上有分別的,都是潔淨的。
倒嚼的走獸為潔──凡接受神的話而反復思想;都是潔淨的。──《利未記讀經綱目》
「凡蹄分兩瓣,倒嚼的。」(利未記十一章三節)
走獸要有這兩種特點才算是潔淨的,可充為食物。至於細節一定有關以色列食品的條例,但是其中必有更神的含義。以色列人在每餐飯都應注意這些,最主要的還是提醒他們是特殊的子民,為聖而分別出來的。我們學習這一功課,在日常的經驗中,要將默想與分別二者連在一起。
默想——牛不是只吃牧草,牠們也躺下細細地倒嚼。我們讀經只依次研究還是不夠的,必須已經解經,將屬靈的事加以比較,細心揣摩。聖靈必將基督的事向我們顯明,也要將一切的事促我們記得。
分別——誰不行義的,就不是屬神的。「神的話是活潑的,是有功效的。比一切兩刃的劍更快,甚至魂與靈,骨節與骨髓,都能刺入剖開,連心中的思念和主意都能辨明。」我們必須體會神的話語鋒利,才有默想尋求美善的目的。真要親近主,就得離開世界。路得愛拿俄米,才離開摩押,過約旦河。
二者必須相輔——豬分瓣,卻不倒嚼,所以不算潔淨。一個人說愛聖經,但看他是否在日常生活中離開罪惡。在另一方面,我們的生活要潔淨,不是外表的,好似法利賽人;而是由裡至外的,這樣才算是倒嚼。
──邁爾《珍貴的片刻》
【利十一4】「但那倒嚼或分蹄之中不可吃的乃是:駱駝因為倒嚼不分蹄,就與你們不潔淨;」
【利十一5】「沙番,因為倒嚼不分蹄,就與你們不潔淨;」
【利十一6】「兔子,因為倒嚼不分蹄,就與你們不潔淨;」
【利十一6兔子是否真的倒嚼?】
利未記十一章五節指出,沙番(sapan,或Hyrax syriacus)是不潔淨的動物,因為它「倒嚼不分蹄」(不潔淨的動物,意即不適合用作獻祭,亦不適宜於供人類食用)。現在要討論的,是「倒嚼」的問題;沙番(KJV作「蹄兔」,NASB作「石貘」)是否真的倒嚼(倒嚼:原文作ma"leh gerah,照字義翻譯是「將已吞下去的食物吐出來」)?利未記十一章十六節亦以相同的句子來描述「兔子」(原文是'arnebet,或作「野兔」)。究竟兔子是否反芻的呢?若我們研究沙番及兔子的真正消化過程,就會知道上述兩個問題的答案都是否定的。真正的反芻動物有四個胃,當胃內的食物能再被動物嘴嚼時,這動物就會將胃內的食物反芻到口部。
在這嚴格的意義下,沙番或兔子都不可能稱為反芻動物,只不過是它們的嘴巴常動,表面看來和其他反芻動物一樣罷了。沙番和兔子的這種動作,使人很容易認為它們是反芻類;因為這緣故,雖然它們沒有四個胃的消化器官,林奈(Linnaeus,瑞典博物學家)起初也將它們列為反芻動物。然而,我們要記著利未記列出這一連串禁止作為食物或獻祭用途的動物名單,是為要給一般以色列人作為指引,使他們在曠野尋找食物時知所適從。以色列人看見沙番和兔子的上下顎經常移動,看來就像牛類會反芻一樣;另一方面,他們觀察到兔子和沙番的食物也是青草。於是,以色列人便很容易誤以為兔子沙番可供人食用。因此,利未記指出,這兩種動物不分蹄,所以並不符合要求,不算是潔淨的食物。
簡斯度(G.S.Cansdale)曾為'arnebet的習慣提供了一些有趣的資料:
我們現在知道,野兔就像兔子一樣,在一天的某些時間會進一些「小吃」。當野兔休息時,會嘴嚼一些在上次進食時剩餘在口腔中的食物;因此,在表面看來,野兔就像沒有吃青草而嘴嚼那些由胃反芻出來的食物。一些在口腔內不能消化的食物會被細菌分解,於是野兔第二次嘴嚼時就可以從這些食物吸收較多營養。野兔以這種方式吸取較多營養,其原理與倒嚼相同。── 艾基斯《舊約聖經難題彙編》
【利十一7】「豬,因為蹄分兩瓣,卻不倒嚼,就與你們不潔淨。」
【利十一8】「這些獸的肉,你們不可吃;死的,你們不可摸,都與你們不潔淨。」
【利十一9】「“水中可吃的乃是這些:凡在水裡、海裡、河裡、有翅有鱗的,都可以吃。」
有翅有鱗的水族為潔──翅指在水中能行動,鱗是為著與水隔開;意思是能在世界自由行動,卻又不受世界侵害,都是潔淨的。──《利未記讀經綱目》
【利十一10】「凡在海裡、河裡,並一切水裡遊動的活物,無翅無鱗的,你們都當以為可憎。」
【利十一11】「這些無翅無鱗、以為可憎的,你們不可吃它的肉;死的也當以為可憎。」
【利十一12】「凡水裡無翅無鱗的,你們都當以為可憎。」
【利十一13】「“雀鳥中你們當以為可憎、不可吃的乃是:雕、狗頭雕、紅頭雕、」
【利十一13~19】吃死肉或屍首的鳥類不潔──凡接觸死亡的都為不潔。必須是吃種子的鳥類,意指凡接觸生命的,才是潔淨的。有翅能飛且吃子粒的鳥類,意指能離地而超脫世界的,都為潔淨。──《利未記讀經綱目》
【利十一14】「鷂鷹、小鷹與其類;」
【利十一15】「烏鴉與其類;」
【利十一16】「鴕鳥、夜鷹、魚鷹、鷹與其類;」
【利十一17】「鴞鳥、鸕鷀、貓頭鷹、」
【利十一18】「角鴟、鵜鶘、禿雕、」
【利十一19】「鸛、鷺鷥與其類;戴鵀與蝙蝠。」
【利十一20】「“凡有翅膀用四足爬行的物,你們都當以為可憎。」
用四足爬行的物不潔──凡行走在地上而不能脫開世界的,都為不潔。──《利未記讀經綱目》
【利十一21】「只是有翅膀用四足爬行的物中,有足有腿,在地上蹦跳的,你們還可以吃。」
能蹦能跳的昆蟲為潔──凡離地的能力敏捷有力,隨時可脫開世界的,都是潔淨的。──《利未記讀經綱目》
【利十一22】「其中有蝗蟲、螞蚱、蟋蟀與其類;蚱蜢與其類;這些你們都可以吃。」
【利十一23】「但是有翅膀有四足的爬物,你們都當以為可憎。」
【利十一24】「“這些都能使你們不潔淨。凡摸了死的,必不潔淨到晚上。」
凡死的不論何物,都為不潔──死亡比罪還要污穢,最為不潔。
若摸著死物,必不潔到晚上──若接觸不潔之物,必須有一個結束。──《利未記讀經綱目》
【利十一25】「凡拿了死的,必不潔淨到晚上,並要洗衣服。」
要洗衣服──與不潔之物接觸後,要潔淨行為。──《利未記讀經綱目》
【利十一26】「凡走獸分蹄不成兩瓣、也不倒嚼的,是與你們不潔淨;凡摸了的就不潔淨。」
分蹄不成兩瓣的走獸不潔──凡在行動上分別不清楚的,都為不潔。──《利未記讀經綱目》
【利十一27】「凡四足的走獸,用掌行走的,是與你們不潔淨;摸其屍的,必不潔淨到晚上。」
用掌行走的四足走獸不潔──凡行動不清楚的,都為不潔。──《利未記讀經綱目》
【利十一28】「拿其屍的,必不潔淨到晚上,並要洗衣服。這些是與你們不潔淨的。」
【利十一29】「“地上爬物與你們不潔淨的乃是這些:鼬鼠、鼫鼠、蜥蜴與其類;」
【利十一30】「壁虎、龍子、守宮、蛇醫、蝘蜓。」
【利十一31】「 這些爬物都是與你們不潔淨的。在它死了以後,凡摸了的,必不潔淨到晚上。」
【利十一32】「其中死了的,掉在什麼東西上,這東西就不潔淨,無論是木器、衣服、皮子、口袋,不拘是做什麼工用的器皿,須要放在水中,必不潔淨到晚上,到晚上才潔淨了。」
凡死物掉在甚麼東西上,這東西就不潔淨,需要放在水中洗淨──凡被死亡接觸的,須用神的話藉著生命之靈來洗淨。──《利未記讀經綱目》
【利十一33】「若有死了掉在瓦器裡的,其中不拘有什麼,就不潔淨,你們要把這瓦器打破了。」
【利十一33,35】死物若掉在瓦器和爐子、鍋台上,都要打碎──這些器具表明我們這些天然的人,亞當的子孫,曾接觸過死亡,所以都得打碎。──《利未記讀經綱目》
【利十一34】「其中一切可吃的食物,沾水的就不潔淨,並且那樣器皿中一切可喝的,也必不潔淨。」
器皿中,沾水的不潔──有的人身上是濕的,容易受到屬世的傳染,但有人身上是乾的,並不受任何屬世的影響。──《利未記讀經綱目》
【利十一35】「其中已死的,若有一點掉在什麼物件上,那物件就不潔淨,不拘是爐子,是鍋臺,就要打碎,都不潔淨,也必與你們不潔淨。」
【利十一36】「但是泉源或是聚水的池子仍是潔淨;惟挨了那死的,就不潔淨。」
泉源或是聚水的池子仍為潔淨──因為這裏是活的,而且是流通生命的所在,能隨時將污穢沖走。──《利未記讀經綱目》
【利十一37】「若是死的,有一點掉在要種的子粒上,子粒仍是潔淨;」
死物碰著子粒仍為潔淨──因為子粒有生命,是活的,抵擋污穢的能力也大。──《利未記讀經綱目》
【利十一38】「若水已經澆在子粒上,那死的有一點掉在上頭,這子粒就與你們不潔淨。」
【利十一39】「“你們可吃的走獸若是死了,有人摸它,必不潔淨到晚上;」
【利十一40】「有人吃那死了的走獸,必不潔淨到晚上,並要洗衣服;拿了死走獸的,必不潔淨到晚上,並要洗衣服。」
【利十一41】「“凡地上的爬物是可憎的,都不可吃。」
【利十一42】「凡用肚子行走的和用四足行走的,或是有許多足的,就是一切爬在地上的,你們都不可吃,因為是可憎的。」
凡爬物用肚子行走,和用四足行走,或是有許多足的,都為不潔──這些都是指著撒但和屬於撒但的,以及一切爬在地上被撒但充滿的人,例如交鬼的,廟裏燒香的,都是和地分不開的,不可接觸。──《利未記讀經綱目》
【利十一43】「你們不可因什麼爬物使自己成為可憎的,也不可因這些使自己不潔淨,以致染了污穢。」
【利十一44】「我是耶和華你們的上帝;所以你們要成為聖潔,因為我是聖潔的。你們也不可在地上的爬物污穢自己。」
【利十一44~45 神為何要頒佈這樣詳細的律法?今日我們怎樣遵守律法的原則?】
本章不僅是講到飲食條例,這兩節經文,對瞭解這卷書中所有的律法條例,提供了一個要訣。神要祂的百姓成為聖潔(被分別出來,與萬民有別),正如祂是聖潔的一樣。祂知道百姓只有兩個選擇:一個是分別為聖,另一個是與異教民族妥協,變得敗壞。為此祂領百姓離開拜偶像的埃及之地,將他們分別出來,成為單單屬於祂、敬拜祂、過有道德生活的民族。神為此也制定律法與禁令,好使他們在社會上和靈性上繼續分別為聖,日後進入迦南地,住在邪惡的異教各族之中,也能與其有別。神也吩咐新約時代的基督徒要聖潔(參彼前一15)。我們要像以色列人一樣,在屬靈生活中與世界的邪惡習俗保持距離,儘管每天與不信之人混雜在一起,也要與人有別。在不聖潔的世界之中,要想成為聖潔並不容易,不過,神並不要你倚靠自己。借著祂兒子耶穌的受死,神叫我們都成為聖潔、沒有瑕疵的,將我們無可指責地引到祂自己面前(參西一22)。──《靈修版聖經注釋》
【利十一45】「我是把你們從埃及地領出來的耶和華,要作你們的上帝;所以你們要聖潔,因為我是聖潔的。” 」
【利十一46】「這是走獸、飛鳥,和水中遊動的活物,並地上爬物的條例。」
【利十一47】「要把潔淨的和不潔淨的,可吃的與不可吃的活物,都分別出來。」
「要把潔淨的,和不潔淨的...都分別出來。」神頒佈一些命令,說到甚麼是他們可吃的,甚麼是他們不可吃的。這些條例說出,神對於百姓生活中的每一細節,均表關懷。
今天我們雖不受這一個希伯來人的規條所支配,但有一個原則必須注意:「所以你們或吃或喝,無論作甚麼,都要為榮耀神而行」(林前十31)。凡是在吃的事上傷害及身體──聖靈的居所的,就不能榮耀神。―― 摩根《話中之光》
【利十一47 神為甚麼要以色列人分別潔淨與不潔淨,可吃與不可吃的呢?】
潔淨和不潔淨,這兩個詞語是用來區分以色列人可以吃與不可以吃的各種動物。聖經對食物作出限制,原因是:(1)確保全族的健康。神不准他們吃的鳥獸類,通常是吃腐屍的,很容易傳染疾病。(2)使他們與其他各族有別。例如異教徒通常以豬獻祭(神不准以色列人吃豬肉)。(3)最主要的一點是,神藉此提醒以色列人,住在他們中間的神是聖潔的。──《靈修版聖經注釋》
※ 利未記十一章的話,乃是為著行傳十章的教訓。神不是顧念甚麼種的動物能吃不能吃。食物乃是代表誰是神的子民,誰不是神的子民;誰在神眼中是潔淨的,誰不是潔淨的;誰是能夠有交通的,誰是不能夠有交通的;誰是神所悅納的,誰不是神所悅納的。── 倪柝聲
※本章潔淨的和不潔淨的,不當作衛生條例,乃當作屬靈條例看。惟有基督和一切出乎基督的是潔的食物。基督是分蹄倒嚼的,有翅有鱗的,能蹦能跳的,又是有子粒有生命的。基督乃是聖節的實際。──《利未記讀經綱目》